为进一步促进餐饮行业延长经营时间,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夜间消费需求,近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前期发布首批84家“深夜食堂”基础上,拟在市七区、高新区、正定县推出第二批“深夜食堂”,请辖区内餐饮企业按照“深夜食堂”申报条件,积极进行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8月5日前报送辖区商务部门)。
有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商业街区等可积极参与申报,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桥西区发改局0311—66086707
新华区商务局0311—86952239
长安区商务局0311—85996859
裕华区商务局0311—86578623
高新区经发局0311—85095235
正定县商务局0311—88020297
栾城区发改局0311—85506719
藁城区商务局0311—88192020
鹿泉区发改局0311—82012872
“深夜食堂”申报条件和评定程序
为充分挖掘我市优质深夜食堂资源,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夜间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特制定申报条件和评定程序。
01
申报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各类证照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达到B级以上,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及问题。
2.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从业人员按要求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以单店申报深夜食堂的,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以商业街区为单位申报深夜食堂的,应为我市已建成的特色商业街区,街区内深夜食堂参与商户应占总餐饮商户的50%以上。以连锁企业申报深夜食堂的,深夜食堂参与门店应达到20家以上,且市内四区、高新区均有门店。
4.餐饮油烟排放、餐厨垃圾处理、废水处置等,须符合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要求。
5.夜经济期间,深夜食堂夜间营业时间应到24时以后。
6.在明显位置张贴设置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语、标识,将节约理念纳入餐饮采买、加工、服务的全过程,积极推行公勺公筷。
7.获得过老字号、“石字号”、国家钻级酒家、国家绿色饭店等国家、省、市相关荣誉的企业优先考虑。
02
评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由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餐饮企业积极申报(连锁企业在注册地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证明等)、能证明营业面积的不动产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单店)、食品安全承诺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连锁企业或商业街区“深夜食堂”明细。
(二)县区推荐。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择优推荐,并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根据县区推荐名单,征求市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名单确定。综合部门和县区意见,形成最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