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县成立赞皇县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县长任组长,发改局党组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作牵头和日常协调,督导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二、加快项目推进
目前印发了《关于征集赞皇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办企业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企业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项目承办企业,统一签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责任承诺书》。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建设台账,明确承办主体、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计划投资总额等事项;密切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加强对承办企业的督导和指导,及时掌握并上报工作进度;督促承办企业加快投资进度,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办建〔2015〕256号)要求,制定《赞皇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列支范围目录,加强资金监督。加强对承办企业财务人员的指导,督促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效投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列入我县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信息,可通过县级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开展情况,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承办企业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数据,在依法保护企业信息权益和安全前提下,妥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公开,自觉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监督。(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