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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资源保护主义倾向上升,中资矿企面临哪些挑战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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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来越南资源保护主义倾向上升的主要表现
越南资源保护主义旨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附加值,减少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和波动,同时也反映了越南对矿产资源的珍惜和重视。当前,越南资源保护主义倾向上升主要有如下表现:
   第一,更新与完善关键矿产清单,以保护国家的战略资源。根据越南2015年颁布的《矿产法》,越南政府将关键矿产定义为“对国家安全、国防、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储量有限、难以再生的矿产”。关键矿产包括铝土矿、铜、铁、锡、钨、金、银、铀等。越南政府对关键矿产的开采和利用实行严格的管制,禁止外国企业参与或者限制其参与比例,以保证国家对资源的控制权和利益。2018年,越南政府发布了第15号决议,将关键矿产的种类从11种增加到15种,包括稀土、钛、铝土矿、铜、铁、锡、金、银、铅、锌、镍、钴、锰、铬和钨。这一决议反映了越南对关键矿产的重视和保护意识,也为越南政府对关键矿产的管理和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推动资源国有化。一是煤炭。越南采矿业主要由国有企业—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Vinacomin)占主导。越南计划在2030年以前新建超过70座燃煤发电站,因此预计该国经济将从煤炭净出口国转变为进口国。为了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效益,越南政府对外资参与越南能源领域进行了限制,并强调了对国内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越南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越南能源发展规划至2025年,并展望至2035年》(简称《能源规划》),其中明确规定了对外资参与越南能源领域的条件和限制。二是铁。越南的铁矿主要由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经营,其中最大的国有企业是越南钢铁集团(VNSTEEL)。根据《越南矿产法》(2010年修订),所有在越南境内发现的自然资源,包括铁矿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统一管理。越南政府还发布了《关于调整钢铁行业发展规划至2020年,并展望至2025年》(简称《钢铁规划》),其中规定了对铁矿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策略。三是铝土矿。铝土矿是越南最具潜力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之一,主要分布在中部高原地区,其总储量约为80亿吨,占全球储量的8.3%,位居世界第三位。越南政府将开发利用铝土矿作为国家战略性项目,并计划建设多个大型的氧化铝厂和电解铝厂。
第三,加强对外资的审查和限制,以保护国家利益和主权。一是提高外国投资者进入越南矿业市场的门槛和成本,例如,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从事勘探和开采自然资源活动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率从原来的25%提高到32%至50%不等。二是加强对外国投资者在越南矿业市场的监管和干预。例如,越南政府发布了《关于管理矿业活动的规定》,规定所有从事矿业活动的企业必须每年向政府提交详细的矿业报告,包括矿产储量、生产量、销售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息,并接受政府的审计和评估。三是推动国企在越南矿业市场的主导地位和扩张。例如,越南国家煤炭-矿产工业集团通过收购澳大利亚AMR公司在越南的铁矿项目,成为该项目的主要股东。
第四,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干预政策频繁出台,加强对关键矿产资源的规划和管理。2023年7月以来,越南政府公布了三项能源和矿产领域规划,包括《2021至2030年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和供应基础设施规划暨2050年愿景》、《2021至2030年越南矿产勘探、开采、加工和使用规划暨2050年愿景》以及《2021至2030年越南国家能源总体规划暨2050年愿景》。二是推进关键矿产的勘探和开发。越南政府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关键矿产的勘探和开发,提供优惠的税收、信贷、土地等政策支持。三是促进关键矿产的加工和利用。越南政府重视提高关键矿产的附加值,支持建设一批高端加工企业和产品,如锂电池、稀土永磁材料等。越南政府还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关键矿产的再生利用和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四是拓展关键矿产的国际合作。越南政府积极参与全球关键矿产治理机制的建设,与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消费国签署了多项合作文件,共同维护全球供应链安全和稳定。
第五,提高税率。一是提高自然资源税。越南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自然资源税法》,将石油和天然气的税率从32%-50%提高到35%-55%,将金属矿产的税率从10%-30%提高到11%-40%,将水力发电的税率从1.5%提高到3%。此外,越南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加计税率,例如对于超过规定配额或未经许可开采的资源,税率可以提高至最高税率的2倍。二是提高出口关税。越南现征收出口关税的包括矿产、自然资源、木材、废金属等,税率范围为从0%到40%。其中,部分重要或稀缺的资源如铜、铁、铝、锡等的出口关税较高,达到15%-40%。越南还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和国内供需情况调整出口关税,例如在2020年4月1日起,越南将钢铁废料的出口关税从0%提高到5%,以鼓励国内回收利用。三是鼓励对稀有资源的开发利用。越南政府对从事石油、天然气、珍贵矿山和稀有自然资源开采的企业实行较高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2%至50%、40%和50%。这些税率远高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税率20%。
二、越南矿业政治风险进一步凸显
越南政府近期公布多项能源和矿产领域规划,意味着越南矿业政治风险进一步凸显。这是因为这些规划涉及到越南的能源安全、资源效率、环境保护、市场竞争等多个方面,可能引发一些利益冲突和社会抵抗。
   首先,《2021至2030年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和供应基础设施规划暨2050年愿景》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包括:一是可能会加剧越南与中国在南海的争端,引发两国之间的外交摩擦和军事对峙。根据规划,越南将在2025年前建成至少3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其中一个位于南海争议岛屿附近的芽庄市。越南还计划在2025年前开发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其中包括与中国存在主权争议的万安滩。二是可能会激化越南国内的政治分歧和社会不满,引发反政府和反华的示威游行。越南国内一些政治势力和民众认为该规划过于依赖外国投资和技术,损害了越南的主权和利益。此外,该规划可能会加剧越南社会的贫富差距和环境污染问题,引发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和抗议。其次,《2021至2030年越南矿产勘探、开采、加工和使用规划暨2050年愿景》也存在一些政治风险:一方面,越南在矿产开采方面可能面临与环保团体和民众的抗议和诉讼。例如,越南的煤炭开采活动已经造成了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如土地沉降、水资源污染、空气质量恶化等。另一方面,越南在煤炭利用方面可能面临与国际社会的压力和批评。越南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仍然很高,导致了越南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不断上升。这与越南承诺的减排目标和国际社会的低碳转型要求相背离。因此,越南可能会受到国际社会的监督和问责,甚至影响到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和地位。最后,《2021至2030年越南国家能源总体规划暨2050年愿景》的实施可能会带来一些政治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内政治风险。该规划的实施需要越南政府动员和分配巨额的投资资金,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地方的利益协调和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冲突,影响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国际政治风险。越南承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17-26%,到2050年减少90%左右。这些目标符合《巴黎协定》的要求,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越南也可能面临一些外部压力和干扰,例如一些国家或组织可能会对越南提出更高的要求或更严格的监督。三是能源安全风险。例如,由于越南国内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资源逐渐枯竭或开采成本增加,越南需要增加对外部能源市场的依赖度,这就需要越南与主要出口国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关系,并储备足够的战略储备。同时,越南也需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和对环境的影响。然而,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也面临一些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挑战和障碍,需要越南不断创新和突破。
三、中资矿企面临的现实挑战不容忽视
在当前越南资源保护主义倾向上升的背景下,中资矿企在越南项目经营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越南政府对外资矿业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趋于严格,增加了中资矿企的投资成本和风险。二是越南社会对外资矿业项目的态度复杂多变,时有抗议和反对声音,影响了中资矿企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三是越南国内存在一些不规范和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损害了中资矿企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地位。四是越南与中国在部分海域存在领土争议,可能引发敏感和紧张的局势,影响了中资矿企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保障。当前,在越中资矿企经营者有以下具体的诉求:(1)希望越南政府给予中资矿企更多的支持和便利,如减少行政审批和税收负担,保障中资矿企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具体而言,中资矿企经营者期望越南政府能够: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中资矿企提供便捷的投资开发环境。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增加税收优惠,为中资矿企提供合理的经营空间。加强和改善社会治安和法治环境,打击和防范暴力事件,维护和保障中资矿企的安全和合法权益。(2)希望越南民众理解和尊重中资矿企的合法经营活动,不要因为民族情绪而采取暴力或非法手段干扰或破坏中资矿企的正常运作。具体而言,中资矿企经营者期望越南民众能够:
客观公正地看待中资矿企在越南的投资开发行为,认识到中资矿企对于越南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不要轻信或传播一些不实或有害的言论,造成对中资矿企的误解或歧视。和平理性地表达对中资矿企的关切或诉求,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方式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纠纷,不要采取暴力或非法手段对中资矿企进行威胁或攻击,损害中资矿企和越南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和支持中资矿企的经营管理和社会责任,与中资矿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信互助的友谊,共同促进中资矿企和越南社区的和谐发展和共赢进步。(3)希望越南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中资矿企的情况,不要散布谣言或误导舆论,造成对中资矿企的误解或歧视。一些越南媒体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目的,对中资矿企进行了夸大、歪曲或诋毁的报道。这些报道往往忽视或掩盖了中资矿企在越南投资开发矿产资源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而只关注或放大了中资矿企在越南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具体而言,中资矿企经营者期望越南媒体能够:遵守和尊重越南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中资矿企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不要违反或滥用媒体的权利和责任,不要对中资矿企进行不实或有害的报道。
秉持和提高媒体的专业水准和道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性为导向,以公正为原则,对中资矿企进行全面、真实、平衡的报道,不要夸大、歪曲或诋毁中资矿企的情况,不要利用或制造敏感或挑衅性的话题或事件,激化或挑拨越南政府、民众和中资矿企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积极和主动地了解和传播中资矿企在越南投资开发矿产资源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以及中资矿企在越南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公益事业的情况,增进越南政府、民众和中资矿企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中越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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