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出台支持政策 推动供应链创新应用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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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工作台账和工作举措,近期,在我市印发的《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中,专门增设了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政策,明确“对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获得成功,并在2年后通过绩效考核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以鼓励我市龙头核心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协同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高供应链竞争力。

同时还“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供应链发展的支持力度,条件成熟的,可通过‘一事一议’,制定支持措施,并在全市推广实施”,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研究、制定政策支持供应链发展,逐渐形成全市商贸物流行业发展供应链的良好局面。

    近期市政府将印发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有关奖励认定范围、奖励标准、申报程序及材料等,调动企业发展供应链积极性,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供应链意识、重视供应链发展、探索供应链新模式、创新应用供应链新技术等,为全市供应链创新应用提供经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