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推动商贸物流领域供应链政策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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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充分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以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为切入点,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加大示范引领力度,助力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推进商贸物流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取得实效。

一、结合产业优势,选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切入点

石家庄市素有“南北通衢、燕晋咽喉”之称,是京津冀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也是全国唯一被国务院定位为“重要商埠”的省会城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是石家庄确定的五大主导产业之一,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近年来,石家庄加快在顶层设计、优化布局上下功夫,打造特色园区,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为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石家庄选取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为发展重点,以落实《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为重要抓手,以龙头核心企业为依托,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助力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协同治理机制

一是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城市创建”, 把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日程,为优化供应链政策发展环境,集中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示范创建工作合力提供重要支撑。二是成立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石家庄市成立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市发改、市工信等14个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将示范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了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

三、增设专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示范企业创建

示范企业创建是示范城市创建的有效支撑。为鼓励龙头核心企业积极参与示范企业建设,在对《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稿进行修改完善过程中,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财政部门支持,专门增设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政策,明确“对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获得成功,并在2年后通过绩效考核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为发挥各级各部门能动性,推动相关利好政策制定完善,在《若干措施》中还明确提出“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供应链发展的支持力度,条件成熟的,可通过‘一事一议’,制定支持措施,并在全市推广实施”。

四、多措并举,完善供应链发展支撑体系

石家庄市大力推动商贸物流供应链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尤其是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以及相关平台建设方面形成了较多经验做法,支撑政策体系也愈加完善。一是支持绿色仓库创建,对新评定为绿色仓库的商贸物流企业,按绿色仓库等级不同,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物流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商贸物流企业租赁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对年租赁费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年租赁费用额度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贴;四是支持发展智慧物流,对新购置应用自动分拣、仓储机器人等设备设施的物流企业,实际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五是对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六是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国家认定的3A、4A、5A物流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励七是支持发展网络货运,对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其运输业务在本地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结算的,给予不超过实际运费1%的奖励。通过上述各项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调动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竞争力。(商务部2023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