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有奖发票活动中发票开具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有奖发票活动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保障广大商家与消费者参与石家庄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石家庄市“有奖发票”活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与活动范围及基本要求
个人消费者于活动期间,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相关行业企业发生实际消费(暂时不含房地产业、客运业、金融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并合法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税金额,含100元)。
二、明确商家可拒绝开票的情形
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提出以下不合理开票要求的,商家可依法拒绝开具发票:
1. 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2. 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
3. 要求商家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开具红字发票。
4. 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
三、对广大商家的要求
1. 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票开具流程,对上述四类不合理开票要求坚决予以拒绝。
2. 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向消费者说明不合理开票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
3. 如遇恶意纠缠、胁迫开票等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四、对广大消费者的提醒
1. 活动时间为2月11日至7月31日(暂定),活动期内政府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2. 消费者个人在活动期间,发生实际消费,并合法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3. 自觉遵守发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不得提出不合理开票要求。
4. 任何通过虚开发票、违规红冲等方式套取抽奖资格的行为,均涉嫌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 如发现商家存在违规开票行为,可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66。对出现(二)中明确的四类不合理开票要求投诉举报,税务部门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期间,如发生举报投诉情形,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发票上传核验中存在的问题,可拨打银联客服9551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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