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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商务局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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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对省商务厅下达我市第137届广交会各展区一般性展位拟安排如下(详情请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即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发至电子邮箱sjzjdb@163.com。